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漆画艺术发展,促进漆画艺术家的创作、展示和交流,经中国美术家协会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协商,决定举办“厦门2007’(中国)漆画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厦门2007’(中国)漆画展
二、展览时间、地点:2007年12月22日—2008年1月20日 厦门市美术馆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 厦门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漆画艺术委员会 厦门市文化局
协办单位:福州大学工艺美术学院 厦门市美术馆
展览组织委员会成员:
名誉主任:靳尚谊
主 任:刘大为 郭振家
副 主 任:戴志祺 黄文辉 蔡克振 罗才福
委 员:朱凡 乔十光 郑礼阔 陈一峰 李云丽 王晓萌 陈文灿 徐里 庄南鹏
秘 书 长:李云丽 陈文灿
副秘书长:佘国华 黄天福
展览办公室主任: 梁玉文 吴嘉诠 陈金华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刘友亮 陈 鑫 周 煜
展览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展出作品数量约120件。
四、作品征集
1、凡在2005年厦门漆画展后创作的,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作品均可应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欢迎港、澳、台作品参选。展出作品最大尺寸长宽不超过2米(包括外框)。所有送选作品皆自备合适牢固外框。
2、先邮寄7寸作品照片(最好配有局部照片)参加初评,每人最多报2-3幅,每幅作品收参评费人民币60元,不退件。自由报名投稿,各地美协漆画艺术委员会可适量组织当地优秀作品向评选委员会集中推荐参评。作品照片写清姓名、标题、材料、尺寸(单位cm),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能即时联系的电话。参评材料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厦门市美术馆xmqyg@126.com,或登入至厦门文化信息网www.xmculture.com查询.
3、通过初评的作品展览组委会通知作者寄原作参加复评,每件作品收参评退件费人民币200元。请作者委托“中铁快运”公司寄原作。
4、照片收件日期:2007年10月31日以前。
原作收件日期:2007年11月20日以前。(以到达邮戳时间为准)
5、收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体育路95号厦门美术馆 厦门漆画展办公室 周煜、郑国荣收。邮编:361012 联系电话:0592—2026665、5371798
五、作品评选及待遇: 严格按照全国美展的评选规则评选。入选作品约120件。其中35件授予“凤凰奖”。凤凰奖作品中10件为“最佳艺术表现作品”,每件奖金12000元;10件为“最佳工艺表现作品”,每件奖金12000元;15件“优秀作品”每件奖金10000元(所有奖金为税后)。展出作品由中国美术家协会颁发证书。入选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一次入会条件。
六、作品归属: 获凤凰奖作品发给作者奖金后原件由厦门市人民政府收藏,不再支付酬金。其余作品原则上于展览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七、画集出版: 公开发行出版《厦门2007’(中国)漆画展作品集》,收入全部展出作品,展览开幕式上发行。通过初评的作者获赠展览画册一本。
八、学术活动: 展览开幕期间将举行颁奖仪式和学术研讨会。展览组委会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
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集启事的各项规定。
200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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