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管理系统相关注册条款
1.通过网上或其他途径向厦门文化信息网会员服务中心提出入会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
2.本中心收到入会申请后即与您联系,要求提供更加详细资料并加以确认。
3.通过中心审查核准后,你将成为正式会员。您将通过会员登陆,随时可以进入本网站指定页面进行相关操作。
欢迎进入厦门文化信息网创建的一个信息服务平台。下列会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适用于厦门文化信息网的会员,若您使用厦门文化信息网提供的服务,您必须同意本协议。 1. 接受条款 a.当您使用厦门文化信息网提供的服务时,您已经阅读并且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 b.本协议在必要时将进行更新,每次改动都会在厦门文化信息网上发布更新通知,并立即生效。 c.如果您拒绝接受新的协议,您必须放弃使用厦门文化信息网提供的服务;若您继续使用厦门文化信息网提供的服务,则表明您接受新的协议。 d.除非特别声明,某些增强服务的新功能将适用本协议。 e.本协议只有厦门文化信息网的书面授权人员才可以修改。 2. 服务对象 a.厦门文化信息网的服务对象是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公司或个人。因此,您的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或以上,才可使用厦门文化信息网提供的服务。若您不具备此资格,请不要使用厦门文化信息网提供的服务。 b.厦门文化信息网要求会员在使用服务时必须遵守相关法规,但对会员使用服务所产生的纠纷不负法律责任。 c.厦门文化信息网有权依据自己的判断随时中断对某一会员的服务。 d.厦门文化信息网的服务将不提供给那些被临时或永久取消会员资格的公司或个人。 3. 注册须知 如果您在厦门文化信息网注册,您必须同意: a.根据会员资料表格的要求,提供关于您或贵公司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 b.您有义务维持并及时更新您的会员资料,使其保持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倘若您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或厦门文化信息网有合理理由怀疑此类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厦门文化信息网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注册身份及资料,并拒绝您以任何形式使用厦门文化信息网提供的任何服务。 c.如您代表一家公司或其它法律主体在厦门文化信息网登记,则您的声明和保证代表着该公司或其它法律主体在使用厦门文化信息网提供的服务时同样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4. 内容更新 随着发展的需要,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会在必要时更新厦门文化信息网的内容及相关的服务条款。每一次改动,我们都会在网站主页上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刊发通告,通知您关于网站的重大变化或者给您提供我们认为有用的信息。 5. 使用者的行为 如果您在使用厦门文化信息网提供的服务时触及以下行为,您将对您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厦门文化信息网完全不需负上任何责任,并可自行全权决定对您的资料采取必要或适当的任何行动,包括删除该类资料及保留一切法律追索权。 a.侵入、强行入侵、连接、使用或者企图侵入、强行入侵、连接或者使用厦门文化信息网服务器的任何其它部分,及未经厦门文化信息网对您发出许可的任何资料区; b.限制或制止任何其它使用者使用并享用厦门文化信息网; c.发帖或传输任何种类的违法、欺诈、中伤、诽谤、淫亵、色情、亵渎、恐吓、污秽、讨厌、令人反感或其它不良或过分的信息,包括传输含有或怂恿可构成刑事犯罪、导致民事责任,或者以其它方式违反任何当地、国家或外国法律的行为的资料; d.发帖或传输任何广告、游说、连锁信、层压式推销计划、投资机会或滥发电子邮件; e.发帖或传输含任何病毒、欺骗程序、蠕虫或者其它有害成分的任何信息或者软件; f.发帖、发布、传输、复制、派发或以任何方式利用从厦门文化信息网取得的任何信息作商业用途; g.上载、发帖、发布、传输、复制、或以任何方式派发从厦门文化信息网取得的受版权或其它所有权保护的信息,或者未经著作权人或权利持有人事先的书面许可而就此类信息做出衍生作品。 6. 第三方信息 厦门文化信息网提供的服务信息中可能含有由第三方提供者提供或由厦门文化信息网从其它参考资料或来源获取的信息。厦门文化信息网中涉及任何人士、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不可视为厦门文化信息网的推荐或认可。 若此类服务信息有所变更时,厦门文化信息网对此类信息不另行通知并对此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厦门文化信息网会员在使用或依赖此类信息时所造成的任何风险由使用者自己承担。 7. 网址链接 厦门文化信息网含有与其它网站的链接。厦门文化信息网与所链接的网站有合作关系,但并不能控制这些网站及其所提供资源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所以厦门文化信息网对链接网站上的内容、广告、服务、产品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并且对因链接网站上的内容、广告、服务、产品信息的失实而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8. 有限责任及保证 厦门文化信息网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您作一般参考,厦门文化信息网不承担下列任何责任: a.厦门文化信息网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充足、及时、可靠,或是否除一般参考外还可用于其它目的; b.厦门文化信息网提供的信息是否无缺陷、错误、遗漏、病毒或可改变、删除、损坏您的软件、资料或者设备的任何有害物; c.经互联网发出的信息不会被截、中断或丢失; d.连接时,厦门文化信息网可用或者不中断; e.厦门文化信息网的缺点会被纠正。 在任何情况下,厦门文化信息网对您或者任何其它人士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此类信息所发生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附带引起的、特别的、惩罚性的或者间接性的损失包括任何业务或盈利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您在使用或者解释此类信息时,应只运用并依赖自己的技能和判断。您有责任确保使用此类信息时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规定。 本使用条款所含的责任限制适用于适用法律所许可的最大限度。 9. 隐私及保密 厦门文化信息网非常重视对本网站使用者隐私的保护。此隐私政策声明解释了厦门文化信息网保护隐私的作法。厦门文化信息网承诺在收集、存储及传输个人资料时,尊重您的隐私。 a.会员名及密码安全 在注册过程中,您可自主选择一个会员名和密码,并须对其保密性负责,同时对使用该会员名和密码的所有活动负责。您同意: >如果您发现有任何非法使用自己的帐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修改您的密码并立即通告厦门文化信息网; >确保每次使用厦门文化信息网后正确地离开该站点。横股份e网对您因没有遵守该协议而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b.个人资料的收集 您在申请连接本网页某项信息或服务时,可能须登记、付费或提供个人资料。拒绝提供个人资料,可能导致厦门文化信息网不能处理有关的要求。每次您向厦门文化信息网提出查询时,均需要您出示个人资料,再由厦门文化信息网将其记录并加以核对。厦门文化信息网会记录您对本网站的使用情况。厦门文化信息网用此资料就厦门文化信息网网页的使用情况备制一般的统计资料。 c.个人资料的使用 厦门文化信息网可能将个人资料主要用作下列用途: ·处理您的申请或服务登记、索阅、查询 ·纳入厦门文化信息网数据库 ·将联络及业务详情提供予查询人士 ·厦门文化信息网的运作 ·推广服务 ·依照中国境内外适用法律的规定做出相应披露 ·其它相关目的:厦门文化信息网可在中国境内外地方使用您的个人资料。 d.向第三方披露 厦门文化信息网有责任对所持有的个人资料保密,但也可能将此类资料提供给: l与厦门文化信息网业务运作有关的服务或意见的任何人士、代理、顾问、核算师、承办商或服务提供商 l任何对厦门文化信息网有保密责任的人士及依据中国境内外适用法律厦门文化信息网须向其做出披露的人士 l任何厦门文化信息网业务运作的实际或建议的受让人或参与人 有些服务可能涉及披露您的个人资料或者其它联络资料及业务详情,也提供予该项服务的其它使用者。您还应注意,隐私政策所述的保护隐私的作法并不适用于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已转移予第三方的资料例如资料可能转移予网上销售产品的卖方,而厦门文化信息网就此类第三方对是否保护隐私不负责任。 e. 推广 厦门文化信息网可能会不时透过传真、电邮、直接邮递、电话推广或其它通讯形式向您直接推广厦门文化信息网的产品或者服务。您可以选择不接收此类推广资料。为了更好地享受本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厦门文化信息网建议您接收此类为您特别准备的推广资料。 f. 超文本链接 此隐私政策声明仅适用于本网站。如果您连接任何广告或者连于另一个网站的超文本链接,您将离开本网站而连往另一网站。厦门文化信息网对保护您的隐私及个人资料您概不负责,而您应参阅该网站的隐私政策。厦门文化信息网还收集本网站已浏览网页及使用模式的统计资料以便计算通讯量,判定本网站各部分的受欢迎程度,及取得使用者的一般统计资料并向广告商推广本网站。厦门文化信息网可与其分享汇总后的通讯量资料,这类资料并不会将您的个人隐私泄露。 g. 保密 个人资料一旦以电子形式储存,将受密码保护。无论是以电子形式或是打印原件形式储存的个人资料,只能由厦门文化信息网获授权的个别雇员接触。指定处理个人资料的雇员会熟悉此隐私政策声明并获告知如何履行厦门文化信息网对您的责任。 h. 保留资料 厦门文化信息网可按上述目的需要的期间保留个人资料。厦门文化信息网保留为存档的目的而无限期保留副本的权利。 i. 个人资料隐私条例 依据本条例,您有权以下权利: l检查厦门文化信息网是否持有您的资料; l浏览此类资料要求厦门文化信息网更正任何关于您的错误资料; l查明厦门文化信息网对个人资料的政策及做法 l厦门文化信息网所持有的个人资料的性质 l厦门文化信息网对处理任何资料查询可收取合理的费用。 10. 信息传递 a.厦门文化信息网会通过您在注册时提交的电子邮件地址,将有关信息传输给您。所有电子邮件发出后两个工作日内都将被视为到达,除非被告之该地址无效。 b.您发给厦门文化信息网的通知可用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sun@sunhuan.com.sg 11. 不可抗力。 对于因厦门文化信息网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它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厦门文化信息网延迟或未能履约的,纵横股份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法律要求及仲裁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厦门邮电纵横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会员在使用本网站的服务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任何与本协议以及本网站服务有关的纠纷,双方应首先互相协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法院仲裁。 若以上任何条款与法律相抵触,则以法律条文为主。 13. 版本冲突 如果本协议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冲突或者不符,应以中文版本为准。如果英文版本的任何部分有不清晰之处,应参照中文版本。英文版本不得翻译成中文,以供比照或解释中文版本。 14. 资料查询、疑问及投诉 凡要求查询或者更正资料及提出疑问或者投诉者,请联系: 厦门文化信息网2003版权所有,对违反版权者保留一切追索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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