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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方言
“路”字的运用
来源 :《厦门日报》 作者:水牙 发布日期: 08年05月24日
闽南话中的“路”字,常附加于名词之后,作词尾。如“头路”、“手路”,这是两个意义相近的词,但适用对象不同,不能互混。“头路”,意为“职业、工作”通常用以指在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里的人领稳定薪水从事的工作。闽南最北端的惠北话,称吃公粮的职业为“食头路”或“食工作”。“手路”,指手艺。手艺熟练,闽南人就说“手路热”。
“路”字充当名词词尾,还有如下说法:“食路”(食品好吃),“礼路(礼节),”“理路”(道理),“饼路”(饼类)等。“理路”可以插入附加成分“有”字,构成熟语“有理有路”。这个熟语的词义不再是“道理”,而是“井井有条”、“非常妥当”的意思,如:“伊把工作人员安排得有理有路”(他把工作人员安排得非常妥当)。另外,在台湾,闽南话称走亲戚时随带的礼物为“等路”。
“路”字如果加在形容词后,那么,所构成的词仍是形容词,表示事物的属性、程度等。如:“巧路”:聪明、灵巧。
“幼路”:精致。“伊乡的花真幼路”(她乡的花很精致)。
“合路”:适合、对口。
“低路”:卑鄙、下流。
“熟路”:熟悉的程度。
“大路”:大方。
闽南话中“路”字还有特殊的用法,“路”相当于“嗜好”,如有嗜好称“有路”,没有嗜好则称“无路”。闽南话中又有“路尾”一词,不是指“路的尽头”,而是作时间副词“后来”解,如“我路尾才知伊已经结婚了”(我后来才知道他已经结婚了)。
作者:水牙(选自《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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