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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风俗
来源 : 作者: 发布日期: 08年05月24日
在厦门,结婚、寿辰、生儿育女等喜庆,统称“红事”;而丧葬则称为“白事”。
结婚 成年男女结婚,以往礼节甚繁,现已大为简化。一般市民仍照旧俗择定佳期,由双方长辈主办婚事。佳期前一天,女方将“嫁妆”送达男方,布置好洞房;佳期当天凌晨,新郎到新娘家迎娶,晚上再设宴请客。席散以后,宾客朋友不论辈份大小,都可前往“闹洞房”。婚后三天,新郎要陪同新娘回娘家,娘家则备酒筵接待,女方亲友应邀作陪,以示庆贺。现在越来越多的青年男女结婚已不按这一套,而时兴旅游结婚或新婚舞会。
生日寿辰 厦门人做生日以少年16岁和老人50岁、60岁大寿为重。少年男女,年满16岁,被看作长大成人。族人亲戚要送活鸡、线面、衣料等礼物去庆贺。当事人父母则设筵回礼。老人寿辰,尢其父亲60花甲、母亲50寿辰,已成家的儿女要备好猪腿、寿面、美酒、鸡蛋等四色礼物奉献父母,以报答养育之恩。有的人家还设筵款待亲友。
生儿育女 民间视为一大喜事。儿女出生满三日,叫“三朝”,夫家要备好“油饭”派人送到娘家报喜。满一个月,再以“油饭”分送亲友和邻居,称为“弥月”。随后4个月、周岁,也要热闹一番。
丧葬 以往也讲排场,现在废土葬为火葬,诸事皆由殡葬管理所料理,丧家称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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